长春师范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阅读  ·  发布日期 2012-04-20  ·  作者 吴越画室

长春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等师范院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现有6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学校现已成为以文、理为主,文、理、史、教育、管、法、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型多科性师范院校和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2010年我校艺术类招生现已开始,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范围及条件
  2010年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动画、广告学12个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广告学专业文理兼收,其它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
  凡具有高考报名资格、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志愿投入教育事业及艺术创作、表演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以上,女生身高1.65m以上,身体无残疾,无色盲色弱。广播电视编导要求身体无残疾,无色盲色弱。


二、报名办法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2010年艺术专业校考资格证》(或2010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照片三张,按规定时间报名。


三、招收专业


A、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专业总分400分)
  1.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为100分。
  2.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须自备三首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或两首)应试,满分为100分;
  3.器乐(钢琴或西洋及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为100分。
  4.舞蹈:(1)基本功展示:要求考生展示所掌握的全部舞蹈基本功;(2)舞蹈组合(或舞蹈选段):要求考生在3-5分钟内展示一段民族(芭蕾)舞蹈的组合(或选段),满分为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4项任选两项,其中一项为主项,另一项为辅项。计分:练耳+主项×2+辅项。


B、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本科专业总分400分)
  1.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为100分;
  2.声乐(美声、民族或通俗唱法):考生须自备三首中外艺术歌曲或咏叹调、民歌歌曲或通俗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或两首)应试,满分为100分。
  3.器乐(钢琴或西洋及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为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项任选一项为主项,计分:练耳+主项×3。


C、舞蹈学专业(师范本科专业总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为100分。
  2.舞蹈片段:两个,包括一个民族舞,限时2-3分钟;舞蹈的服装、伴奏带及道具自备,满分为100分。
  3.模仿与即兴表演:模仿要求4X8拍;即兴表演不命题,由抽签确定内容。时间要求2分钟,满分为100分(模仿与即兴表演各50分)。
  4.音乐素质:A、节奏模仿(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模仿的具体内容);B、旋律视唱(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视唱的具体内容);C、歌曲演唱或演奏(演唱一首歌曲或演奏一首器乐曲),满分为100分。


D、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本科专业总分400分)
  1.即兴评述,满分150分,限时3分钟;
  2.才艺展示,满分100分,小品、朗诵、声乐(清唱)、器乐、舞蹈等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限时3分钟,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3.文学知识与作文,满分150分,笔试,考试安排在晚上进行,考试90分钟;


E、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本科专业总分400分)
  1.才艺展示,满分100分,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限时3分钟,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2.即兴主持,满分100分,现场抽取播音试题,准备10分钟,此外,节目主持以话题为主,现场抽题,准备10分钟,主持限时3分钟;
  3.稿件朗读(指定稿件+自备稿件),满分200分(指定稿件100分、自备稿件100分);


F、戏剧影视文学(非师范本科专业总分400分)
  1.笔试:1.小小说改编成戏剧小品,满分15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50分,考试时间共130分钟。
  2.个人才艺展示:朗诵、小品、曲艺、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满分100分,限时2分钟,考生自带道具及其它表演用品,声乐才艺表演要求清唱。
小小说改编成戏剧小品及叙事散文写作评分标准:1.主题把握准确40分;2.人(事)物形象突出50分;3.语言个性鲜明40分;4.格式规范20分。


G、美术学(师范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绘画、动画、广告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非师范本科专业)(总分400分)
  参加吉林省统考,遵循吉林省统考成绩,招生计划及学费情况详见《2010年招生指南》。


四、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规范、统一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的要求,从2010年开始我校各类艺术专业招生实行统一录取原则,即: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比例为1:1.5,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计算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招生专业及考试日程
  加试专业: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报名日期:2010年1月23-24日
  考试日期:2010年1月25日
  咨询电话:0431-86168222
  成绩查询:0431-86168753

  通信地址: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邮编:13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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