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美术生必看!九大美院2017年录取分数线汇总!

阅读  ·  发布日期 2017-12-14  ·  作者 吴越画室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想,并且都在努力的朝这个梦想前进,只是每个人选择的方式有所不同!我们就是那最独特的人,只因为我们是美术艺考生……

 

学艺术是一条不归路,然而我们学美术的孩子却毅然的选择了这条路,不是我们走捷径,其中太多的苦太多的难你们也不会懂,只有我们才懂,因为我们有梦想,所以…我们的脚步一直在向前,不曾倒退!

——致不忘初心的你们!

 

中国美术学院

2017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中国美术学院

2017本科招生专业录取

最低分数线

 

 

中国美术学院

2017年录取规则及单科限制

 

1、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结合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

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和文化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3、录取一般规则

 

(1)建筑学(建筑艺术、城市设计)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史论(艺术理论类)专业: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其他专业(类):专业合格,并且高考文化总分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4、录取的特殊规定

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总分线可降低10分。

5、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单科小分限制:取消语文、英语单科限制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17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7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共录取240名新生,其中设计学类170人、美术学类55人、艺术史论15人,圆满完成招生计划。今年填报我院一志愿的考生人数保持平稳,录取新生省份达24个。24省中,北京、辽宁、山东、广东、重庆五省为录取新生人数较多的省份。而近年录取生源很少的一些省份,如内蒙古、海南等省也录取到新生。

        2017年报考中的另一个特点,高分考生报考踊跃,录取线稳中有升。设计学类,录取新生中近80%文化课成绩超过所在省文史或理工类一批线。美术学类,专业课成绩前50名考生占总录取人数的70%。今年艺术史论专业实行全国统一录取,录取分数线达近年来新高,河北、重庆、河南、山东四个省份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录取结束的省份考生可凭考生号和姓名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录取结果的查询(分批次更新)。目前新生录取通知书正在陆续发放中,新生应于8月23日到学校报到。(教务办)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17年各专业录取分数

01

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2.75、其他省不低于202.57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02

设计学类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分,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50分、其他省不低于550分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03

设计学类

 

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5.34、重庆不低于120、河南不低于118.22、山东不低于118.15、其他省份不低于116.94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人数15名。

注:

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2.5/北京入围线48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17年录取规则及单科限制

1、关于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2、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中央美术学院

2017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已结束,共录取各类本科生831人,其中港澳台15人,生源涉及29个省市区。按照今年录取原则,我校取消语文、外语的单科分数限制,考生文化课成绩采用相对成绩划线。今年我校各专业录取分数和名次较往年都有所提高,其中专业合格,按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的建筑学、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类录取考生中,超过96%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了当地普通类一本分数线。

中央美术学院

2017年本科招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01

中国画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34名,并列34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808分。

02

书法学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2名,并列2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5.577分。

03

造型艺术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44名。

04

艺术设计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185名,并列18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2.331分。

05

建筑类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文科: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5.676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522分。

理科: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069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268分。

06

美术学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6.577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8.510分(其中山东省录取至100.189分)。

07

艺术学理论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360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745分。

08

实验艺术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3名。

09

城市艺术设计

 

1.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88名,并列28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1.165分;

2.造型艺术兼报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53名;

3.设计学类(家居产品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18名,并列4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729分。

10

新疆协作计划

 

造型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名。

11

港、澳、台、华侨

 

1.造型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8名;

2.实验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名;

3.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9名;

4.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5名。

中央美术学院

2017年录取规则及单科限制

1、录取资格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凡报考中央美术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2、录取总则

中央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

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江苏省考生时,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不同要求: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须达到2A4B1合格,其他专业须达到2B4C1合格。

1.文化课相对成绩折算办法:

①设有本科一批线省市的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全国文化统一考试不考“综合”科目省市的考生,其文化课相对成绩折算使用本省市的文科一批线);

②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市的考生相对成绩,将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使用参考线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文化课成绩分数线划定原则:

①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文理统一划线录取。文化课划线标准为: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须达到80分,其他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须达到75分。

②凡依据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文化课总分分数线不低于本科二批线。具体文化分数线在录取时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考生成绩情况择优划定。

3、录取办法

1.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按此办法录取。其中城市艺术设计专业的两个校区志愿,根据考生成绩按平行志愿录取;造型艺术兼报城市艺术设计专业顺义校区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平行志愿进行录取。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2.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按此办法录取,具体如下:

建筑类专业录取办法:①文理科分别排名,文科45名,理科35名(含北京市文科10名、理科5名);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北京市除外),不考“综合”科目及不分文理的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考生,按文科考生标准录取。

美术学专业录取办法:①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②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艺术学理论专业录取办法:①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②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单科小分限制:取消语文、英语单科限制

 

四川美术学院

2017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四川美术学院

2017年各省录取

最低分数

 

 

四川美术学院

2017年录取规则及单科限制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01

造型类、设计类、书法学专业

 

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

02

理论类、教育类、建筑类

 

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因录取名额限制,在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志愿,建筑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其他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

03

绘画专业

 

注重培养跨学科、跨媒介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要求具有较高的文化理论素质,原则上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400分。

单科小分限制:取消语文、英语单科限制

 

 

西安美术学院

2017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西安美术学院

2017年录取分数线

 

西安美术学院

2017年录取规则及单科限制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录取原则

01

设计类、造型类

 

专业课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占100分、速写占100分、色彩占100分。

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

02

史论类专业

 

写作能力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03

书法学

 

专业课满分为300分,其中:古代汉语100分、书法临摹100分、书法创作100分。

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

04

校考音乐学

 

专业满分100分,其中:专业主项90分、视唱练耳10分。

专业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必须音乐类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

单科小分限制:西安美术学院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对单科成绩不要求。

 

 

鲁迅美术学院

2017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鲁迅美术学院

2017年辽宁省内、省外各专业

录取分数线

 

鲁迅美术学院

2017年录取规则及单科限制

 

1、录取原则

鲁迅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

各专业(类)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外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我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3、录取一般原则

 

(1)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名,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考生须严格按照所报校考志愿范围内填报高考志愿)。中日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成绩录取。

(2)认可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相关规定但按照各省原始分录取。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或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

(3)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制版(中日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录取美术作品赏析文章分数高的考生;如赏析文章成绩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4)凡被录取的新生,本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5)考生被我院相关专业录取后,考生需在8月20日至8月25日之间登录lmbks.hsjsj.cn填报相关信息,必须按照规定说明进行填写,不填写者视为服从。

 

 

天津美术学院

2017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天津美术学院

2017年本科录取

最低分数线

 

天津美术学院

2017年录取规则及单科限制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非原始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 750 分)。我院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院(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业成绩)。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院志愿,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凡报考我院考生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我院共设六个专业(方向)志愿,获得我院绘画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绘画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设计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设计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史论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史论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二个专业(方向)。我院 2017 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以下所述各项均采用此方式)。

3、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史论类考生和中英合作办学),文化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各专业(方向)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天津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
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如某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则从志愿填报服从调剂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调剂录取。

4、报考我院史论类专业的考生,外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按各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

5、报考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文化总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排队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6、录取顺序:①“天美人才计划”排队择优录取②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史论类排队择优录取③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排队择优录取。

7、由于我院在专业考试时按大类进行考试,专业合格后才进行考生专业志愿的填报,所以要求考生不仅在所在省市高考志愿中填报我院,而且必须按照我院时间要求登陆我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我院在录取时均以考生在我院网站上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唯一依据进行录取,如考生未在我院网站上填报专业志愿,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8、专业排名(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在本大类招生计划 10%以内(含 10%)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18 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寸照片一张于 2017 年 10 月寄至我院,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9、各省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

 

 

湖北美术学院

2017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湖北美术学院

2017年湖北省本科招生

录取分数线 

 

01

绘画设计类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3、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02

戏剧与影视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6+高考文化分×0.4)×2;

2、高考文化成绩无语文、英语单科限制;

3、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01

书法类

 

1、综合折算方式:(校考专业分×0.4+高考文化分×0.6)×2;

2、高考文化单科成绩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3、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书法类、美术理论类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湖北美术学院

2017年录取规则及单科限制

 

第十三条 根据我校教学安排的需要,绘画设计类、书法类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美术理论类、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65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5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服装表演专业不作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 考生在参加全国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 专业考试类型一致(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

第十五条 绘画设计类:1、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  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 取时以专业最高成绩折算。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 取专业方向,在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2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  志愿优先原则)。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 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方向内。

第十六条 书法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 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书法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七条 美术理论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 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不  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按 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根据第 1 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   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 序录取。

第十八条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 1、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原则执行,不设英语、语文单科成绩限制; 2、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  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3、根据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折算分录取控制分数线(该专业具体介绍见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组织机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址: http://wsb.hifa.edu.cn)。

第十九条 服装表演专业: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 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 1 专业志愿按  照校考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1、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按照高考文化成绩  排序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 报批次为:提前批文理本科。2、录取时根据第 1 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 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比例折算办法执行,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类型的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占×0.6)×2=折算分。2、书法类:(高考文化成绩×0.6+专业成绩占×0.4)×2=折算分。3、美术理论类: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按照高考 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 相加后依次录取。4、服装表演专业:校考只测试服装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  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5、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  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 次录取。6、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

第二十三条 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  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 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 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视各省考生的成绩情况,调 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广州美术学院

2017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广州美术学院

2017年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广州美术学院

2017年录取规则及单科限制

 

1、广东省

(1)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普通类理科生,艺术教育专业招收普通类文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3)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200分(以满分300分计算),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文科类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4)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校考专业成绩(即参加《美术作品述评》科目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文科生优先;如同是文科生(或理科生),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5)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第二批本科理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6)其他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7)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2、广东省外

(1)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在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省招收普通类理科生。艺术教育专业在湖南、江西两省招收普通类文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未组织美术术科统考的省份除外),校考专业成绩(即参加《美术作品述评》科目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文科生优先。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同一省份,美术学(美术史)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4人。

(3)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200分(以满分300分计算),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文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文科类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5)其他美术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45人。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6)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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