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 2019年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美术学专业恢复校考)

阅读  ·  发布日期 2019-01-04  ·  作者 吴越画室
 
学校简介
 
  鲁迅美术学院前身是1938年建于延安的鲁迅艺术学院,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代领导人亲自倡导创建。毛泽东同志为学院书写校名和“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1945年,延安鲁艺迁校至东北,1958年发展为鲁迅美术学院。1998年,江泽民同志为学院题词:“弘扬鲁艺传统,培育艺术人才,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悠久的办学历史积淀了学院深厚的文化内涵和领先的办学实力。
  经过80年的发展,鲁迅美术学院现已成长为师资力量雄厚、专业齐全、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著名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现有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沈阳校区地处东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坐落在著名的高新产业街——三好街;大连校区地处美丽的国家风景旅游度假区金石滩。校园总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图书馆现藏有图书61.3万册,并藏有国内历代书画真迹、碑帖拓片和文物计3000余件,美术馆和艺术博物馆总建筑面积23796.77平方米。
  沈阳校区现有教学单位:中国画学院、版画系、油画系、综合绘画系、雕塑系、摄影系、工业设计学院、建筑艺术设计学院、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美术史论系、文化传播与管理系、当代艺术系、艺术教育研究中心;设有11个专业:中国画、书法学、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
  大连校区现有教学单位:视觉传达设计学院、传媒动画学院、工艺美术系、数字媒体艺术教学部、鲁美?文化国际服装学院、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大连校区)、中英数字媒体艺术学院;设有7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学院共有3个一级学科: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16个本科专业。其中,艺术设计类专业是全国最早开设的传统长线型专业;摄影专业是全国最早培养摄影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专业;绘画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全国第五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雕塑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教学团队;动画专业被评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辽宁重点支持专业;工业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是全国同类院校中唯一的国家级工业设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摄影影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版画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中心。
  学院与国际上30多所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扎实有效开展学术活动和人员交流。目前经教育部批准,我院同2所国际学院联合办学。我院与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的合作办学项目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130505H)于2012年开始招生,与英国索尔福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30508H)于2016年开始招生。国际化的办学模式整合了双方优势教育资源,共同配备的优秀师资队伍和先进的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了最前沿和最具实践意义的教学。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好、能力强、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34人,教授65人,副教授181人,讲师233人,助教24人,其中有13位专家享受由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学院既是著名的学府,同时又是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和学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在全国历届美展中入选率、获奖率位居同类院校前列。中国美术馆、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军事博物馆藏有数量颇多的鲁美教师和校友的作品。学院在大型艺术、历史题材创作方面居全国领先地位。全景画是学院大型艺术创作的整体创作实力的标志。设计学科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以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扩建工程等为代表的遍布全国的展陈重大工程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参与创作设计施工的重大工程中有35项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我院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被中国文联评为中国文艺舆情信息研究基地,被辽宁省政府批准为“绘画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工业产品设计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 “辽宁省紧缺人才和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
  创办于1980年的学报《美苑》(双月刊),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美苑》先后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中国艺术类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辽宁省一级期刊等荣誉,并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14年被列入CSSCI 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来源期刊扩展版。2016年,《美苑》杂志恢复《艺术工作》刊名。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学院秉承鲁艺的优良传统,以心系国运、艺以载道的情怀,独立、批判、自省的目光审视时代潮流,汇融中西,办出特色,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整体实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院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的领先地位,全面建设国际一流水平的综合型高等美术学院。
 
 
 
一、招生类别、专业、学制和考试科目
 
 

重要说明:
 
  1、招生计划以辽宁省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将于六月份在我院官网公布。
  2、我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招,在同批次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热爱美术事业,身心健康,非色盲或非色弱者;
  4、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合格者(书法学专业是否需要参加省级统考按本省规定执行);
  5、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报考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考,外语语种不限。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仅使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请慎重报考。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和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1、考生需登陆“艺术升”网站https://www.artstudent.cn进行报名及缴费。
  2、考务费按报名系统有关缴费标准执行。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考务费不予退还。
  3、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保证上传的身份证和省统考合格证真实有效(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未组织书法学统考,则无需上传省统考合格证)。如省统考合格证未下发,可先使用省统考准考证用于校考报名,但必须在2019年3月1日前在“艺术升”网站如实填报省统考成绩,否则视为不符合我院校考报名条件,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考点安排及时间
 

 
 (三)志愿填报
  1、考生最多可以在六大招生类别中选择两类报考,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能兼报其它类别,只能单独报名考试。
  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以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公布的报考条件后,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以选择网上或现场进行确认:
  1、网上确认:考生可在 “艺术升”网站下载报名系统手机APP客户端,进行在线确认并打印准考证(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操作方法等详见APP客户端提示。
  2、现场确认:如未能进行网上确认,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五)现场确认、考试日期及地点
备注:
  1、现场确认时间为8:00-17:00,逾期系统关闭。
  2、外省考点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考点。
  ②甘肃省、河南省考生只能选择本省考点。
  3、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中午12点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考场安排。
  4、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试用品自备。
  5、考前丢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公安部门开具带有二代身份证照片的户籍证明。
 
  (六)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
 

四、校考成绩查询
 
依据我院招生工作安排,考生于2019年4月20日后可登陆“艺术升”网站https://www.artstudent.cn查询校考成绩并打印《本科校考合格证》。校考成绩一门不及格者,不发放《本科校考合格证》。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
 
  (一)由考生生源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二)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六、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综合分计算办法及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三)录取办法
  1、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名,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考生须在所获得《本科校考合格证》的专业类别范围内填报高考志愿)。
  2、我院认可各省级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相关规定,但按照各省原始分录取。高考报考我院且在各招生类别中专业成绩排名前五名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10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
  3、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美术学专业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4、凡被录取的新生,我院于七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5、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书法学专业除外),须在8月20日至8月31日之间登录网站lmbks.hsjsj.cn填报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填报,不填报者视为服从。
 
 
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费用说明
 
  (一)学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除了美术学类(摄影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为13000元/学年,美术学专业为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45000元/学年外,其余专业学费均为14000元/学年。
 
  (二)退费标准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三)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奖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学金制。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除美术学专业):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500元。美术学专业:一等奖2600元;二等奖1600元;三等奖800元。高校单项奖学金:每人300元。
  2、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3、助学贷款
  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最高为8000元/人/年。
  所有奖助学金的评选依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由教学单位初评,学院审核及公示,再上报学院或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公布和表彰。
 
九、录取后的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
 
(一)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书法学专业除外),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在被录取的类别中填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以便入学后到相关专业学习,不填写者视为服从。
(二)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分配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该专业及专业方向分配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分配。如遇分数相同,则按第六项第三条“录取办法”执行。
 
十、补充规定
 
  (一)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的学生在我院修满专业学分并通过日本法务省规定的留学生日本语二级水平测试后,可进入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根据个人意愿分专业方向进行学习,毕业颁发日本文化学园文化服装学院毕业证书(时尚高度专门士)和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的学生在我院完成所规定的学习要求,专业合格,英语达到雅思6.0分且通过中英专家面试考核,可进入英国索尔福德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学习,修满120学分由英国索尔福德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因故不能出国学习的学生可留在我院继续学习,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三)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履行“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沈阳校区录取的沈阳市内新生根据情况安排住宿,大连校区新生全部住校。辽宁省内新生不迁转户口,省外新生自愿。
 
 
十一、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15840084866(咨询时间8:00-11:30,13:30-17:00)
  监督电话:024-83937660 024—23940126
  沈阳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邮编:110004
  大连校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  邮编:116650 
  学院官网:http://www.lume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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