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考资讯|最早省份11月29日可查联考成绩!2024全国各省艺术综合分计算公式合集

阅读  ·  发布日期 2023-12-15  ·  作者 吴越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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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除山东、海南、甘肃、青海、新疆等5个省份2024艺术统考尚未开考外,其他省份的艺术统考已接近尾声。
汇总整理了各省2024艺术类专业录取标准、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山 东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024年起,艺术类各专业类别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划定,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戏曲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高职(专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综合分计算方式: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750/30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河 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提高高校校考文化成绩要求,由现行的执行艺术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为执行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河 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高考文化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重 庆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类别高考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24年起,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高校可进一步提高本校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须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并在本校招生章程及专业计划信息中明确。组织专业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考生文化成绩的要求不得低于我市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
 

 

四 川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分 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 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云 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专业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为100%、70%和50%中的一种。
 

 

贵 州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024年起,将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分别划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播音与主持类、表演(戏剧影视导演)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85%划定;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80%划定;
 
音乐类、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服装表演)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75%划定;
 
舞蹈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70%划定。
 
平行志愿批次的院校(专业),将依据文化总成绩(不分首选科目)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满分750分进行等值折算)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进行投档,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2.5×40%。
 

 

浙 江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024 年起,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达到我省普通类一段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 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根据录取生源情况,学校可申请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
 
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舞蹈、表(导)演、美术与设计、书法类的综合成绩 =高考总分×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级统考成 绩×2.5×20%。
 
 

广 东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录取类别分为统考和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简称“统+校”)。统考是指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需使用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统+校”是指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需使用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
 
实行统考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统考最低分数线。
 
提前录取批次实行“统+校”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北 京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组织校考的高校,对于极少数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可依据相关规定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综合分计算方式:
 
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天 津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5%(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舞蹈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 ×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 ×2.5×20%。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 ×2.5×50%。 
 
书法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安 徽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自2024年起,按照物理类、历史类分别划定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
 
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综合分计算公式:
 
按照教育部规定,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省级统考专业总分均为300分。综合分按照总分750分进行折算,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1=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综合分2=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2.5×30%,适用于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福 建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024年起,艺术类各专业类别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普通类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综合分计算方式:
 
各专业类别的高考文化成绩所占比例为50%。
 

 

甘 肃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024年起,本科批次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如下:播音与主持类不低于7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50%。
 
综合分计算方式:
 
平行志愿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平行志愿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广 西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对于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院校,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将根据考生的全区艺术统考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情况,按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分别划定文化和统考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综合分计算方式:
 
暂未公布。
 

 

海 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
 
2024年起,舞蹈学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
 
综合分计算方式:
 
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统招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艺术类综合成绩为投档成绩。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为500分。
 
舞蹈学类、表(导)演类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其他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黑 龙 江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从2024年起,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等省统考所涉及的本科专业,文化课控制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高校,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综合分计算方式:
 
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从2025年开始,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湖 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1.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2.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首选科目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美术与设计类: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舞蹈类、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
 

 

湖 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中的校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极少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并取得高校文化课成绩破格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专业,各类别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5%;舞蹈类、表(导)演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播音与主持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鼓励高校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进一步提高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在此基础上,今后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2025年起,有关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由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70%提高至80%、75%。
 
综合分计算方式: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降低分数要求,其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初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辽 宁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科学划定文化课成绩控制分数线和省统考合格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戏剧影视导演: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
 
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吉 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江 苏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2.5×4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江 西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024年起,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控制线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成绩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内 蒙 古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舞蹈、表(导)演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2.5×40%。
 

 

宁 夏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青 海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024年起,本科批次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声乐〈音乐表演〉)、音乐类(声乐〈音乐教育〉)、音乐类(器乐〈音乐表演〉)、音乐类(器乐〈音乐教育〉)、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二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二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陕 西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

 

上 海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类、表演类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300×5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450/300×50%。
 

 

西 藏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暂未公布。
 
综合分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
 

 

山 西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暂未公布。
 
综合分计算方式:
 
暂未公布。
 

 

新 疆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暂未公布。
 
综合分计算方式:
 
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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