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名额
中国戏曲学院是北京市教委直管的普通高等艺术院校。2010年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收本科生515人(无分省计划),学制四年。分系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
6.舞台美术系
专业
国标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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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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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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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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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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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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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舞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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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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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灯光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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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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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装造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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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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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服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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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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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媒体艺术系
专业
国标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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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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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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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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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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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10000元)
录音艺术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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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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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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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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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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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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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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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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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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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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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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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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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影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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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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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1.凡符合考生所在省2010年普通本科教育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含应届、往届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各级各类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的学生(以报名之日为准)。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1)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包括京外考点)须在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15日期间登录我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
报名网址:www.nacta.edu.cn.
(2)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可按招生简章规定的各专业确认时间到现场报名(只限北京考区)。
2.现场确认程序及要求
(1)考生须按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到我院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现场核对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并摄像采集照片。
(3)兼报两个以上专业(方向)的考生,在网上填写“志愿”时,须按要求注明专业(方向)选择的顺序,我院将以此顺序为录取依据。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联考准考证》复印件。
(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卡复印件。
(3)京外考点考生除交上述材料外,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者,我院即发《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日期到考点考试。逾期者即作弃权处理,一律不予补考。
4.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北京考区确认时间为2010年1月18日-2月1日(各专业确认时间不同,详见下表)
报名地址:本院图书馆
(2)山西考区报名确认时间为2010年2月20、21日(限晋剧表演、晋剧器乐专业)
报名及考试地址: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山西戏剧职业学院 )
(3)武汉考区报名确认时间为2月28日、3月1日(限戏曲文学系、导演系各专业)。
报名及考试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杈湖小区常青5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5)杭州考区报名确认时间为2月22、23日(限戏曲文学系、导演系各专业)、2月25、26日(限舞台美术系各专业)
报名及考试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222号(杭州师范大学)
5.交费
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四、专业报名确认、考试时间与内容
戏曲形体教育:男生不低于168cm,女生不低于158cm。
6.舞台美术系
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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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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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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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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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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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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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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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舞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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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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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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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复试、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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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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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素描头像写生
复试:水粉静物默写
三试:命题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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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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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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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复试、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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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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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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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复试、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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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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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服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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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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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复试、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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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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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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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复试、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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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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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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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复试、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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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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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装造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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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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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复试、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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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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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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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复试、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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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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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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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复试、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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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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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灯光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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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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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复试、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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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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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素描头像写生
复试:水粉静物默写
三试:笔试(基础光电学,以中学物理课本为命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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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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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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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复试、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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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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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同北京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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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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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考舞台美术系的考生各批次考试均在当日完成、各批次、各考点、各专业之间均不可兼报。
7.新媒体艺术系
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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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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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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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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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艺术设计
网络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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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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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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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素描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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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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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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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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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静物(默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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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设计
数码影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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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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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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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素描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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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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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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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静物(默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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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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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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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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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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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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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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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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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及特长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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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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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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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耳、乐理(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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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考试及艺术类联考
1.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届时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结果。
2.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3.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类联考报名,并按本省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进行。
六、录取、试读
1.考试全部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专业合格、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分不同专业方向按以下原则录取:
(1)国际文化交流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戏曲文学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语文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3)舞台美术系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
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4)新媒体艺术系的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 其他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2.我院将于7月30日前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地区。
七、其它
1.我院均通过邮局向考生寄发材料,请考生准确填写通信地址和收信人,他人无权代领有关材料。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院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3.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须缴费上学。由于艺术专业学习费用较高,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4.北京生源原则上走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