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院志愿填报指导:2011年中国美院综合分

阅读  ·  发布日期 2012-06-29

中国美院志愿填报指导

——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2010年录取综合分及综合分计算方法

 

一、中国美院2012年录取办法

  1、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各专业(类)方向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英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专业代号

专业(类)方向

综合分计算公式

语文单科要求

英语单科要求

文化总分要求

01

中国画1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85分

70分

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02

中国画2

03

书法与篆刻

04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100

100分

90分

05

造型艺术类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85分

75分

06

设计艺术类

07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08

建筑学类(5年制)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09

建筑学类(4年制)

考生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10

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11

视觉传达设计

12

染织与服装设计

13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14

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15

数字出版与展示设计

16

工业造型设计

  2、①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以内(含20%,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

  ②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以内(含5%,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③对其他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④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的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折合成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3、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英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4、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二、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综合分

01

绘画(中国画人物)

69.9528

02 

绘画(中国画山水1)

70.5231

03 

绘画(中国画山水2)

68.6605

04 

绘画(中国画花鸟1)

67.5590

05 

绘画(中国画花鸟2)

65.9303

06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69.6985

07 

书法学(书法学与教育)

62.4333

08 

美术学(史论)

523

09 

美术学(视觉文化与艺术管理)

490

10 

艺术设计学

53.4179

11 

绘画(造型艺术类)

64.8062

12 

艺术设计(设计艺术类)

65.2882

13 

动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67.1364

14 

建筑学(建筑学类5年制)

68.0795

15 

艺术设计(建筑学类4年制)

68.4872

16 

公共艺术(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59.2277

17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61.2185

18 

艺术设计(染织与服装设计)

64.1754

19 

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60.7210

20 

艺术设计(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57.4349

21 

艺术设计(数字出版与展示设计)

61.4872

22 

工业设计(工业造型设计)

59.6923


 *注:美术学(史论)和美术学(视觉文化与艺术管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公布的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系文化课分数线(满分按750分计)。 



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及录取章程公布的录取办法:“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根据这一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经研究决定,划定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实践类:以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作为我院2011年本科招生录取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对于不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线执行),即:文科332分,理科300分。

三、中国美术学院2011年专业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分数线(分)
01 中国画人物 187.0
02 中国画山水1 183.0
03 中国画山水2 188.0
04 中国画花鸟1 182.0
05 中国画花鸟2 182.0
06 书法与篆刻 185.6
07 书法学与教育 170.0
10 艺术设计学 175.0
11 造型艺术类 180.0
12 设计艺术类 183.0
13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183.0
14 建筑学类(5年制) 181.0
15 建筑学类(4年制) 182.0
16 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172.0
17 视觉传达设计 179.8
18 染织与服装设计 178.8
19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178.8
20 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170.0
21 数字出版与展示设计 170.0
22 工业造型设计 172.0
 

 

四、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

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注:美术学(史论)和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公布的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系文化课分数线(满分按750分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综合分数线
01 绘画(中国画人物) 70.0472
02 绘画(中国画山水1) 70.3968
03 绘画(中国画山水2) 70.8308
04 绘画(中国画花鸟1) 73.4626
05 绘画(中国画花鸟2) 69.1262
06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72.1538
07 雕塑 68.4687
08 *美术学(史论) 507.95
09 *美术学(视觉文化) 480.68
10 艺术设计学 56.5877
11 造型艺术类 63.1077
12 设计艺术类 66.4482
13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61.7651
14 建筑学类(5年制) 68.7000
15 建筑学类(4年制) 67.2441
16 公共艺术(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63.4021
17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64.6667
18 艺术设计(染织与服装设计) 64.2759
19 工业设计(工业造型设计) 64.9860
20 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64.5056
21 艺术设计(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64.2098



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及录取章程公布的录取办法:“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根据这一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经研究决定,划定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实践类:以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作为我院2010年本科招生录取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即:文科355分,理科321分。(如遇上线生源不足的情况,则按5分一档降分,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录取办法
    1、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1)中国美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10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90分;绘画(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0分;其他专业(类):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5分。
    (3)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内(含20%,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内(含5%,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对其他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各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
      A、[代码10]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总分÷专业满分×3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
      B、[代码14]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C、其他各专业(类):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4)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人数少于等于15人的,1个名额;招生计划人数超过15人的,每15人有1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3、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分数线(分) 
01 绘画(中国画人物) 191.8 
02 绘画(中国画山水1) 191.8 
03 绘画(中国画山水2) 191.8 
04 绘画(中国画花鸟1) 184.8 
05 绘画(中国画花鸟2) 188 
06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194.6 
07 雕塑 183.8 
10 艺术设计学 179.8 
11 造型艺术类 182.8 
12 设计艺术类 189 
13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187.8 
14 建筑学类(5年制) 188.8 
15 建筑学类(4年制) 186 
16 公共艺术(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188 
17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175.8 
18 艺术设计(染织与服装设计) 174.8 
19 工业设计(工业造型设计) 177.8 
20 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177.8 
21 艺术设计(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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